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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05-2780

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CQSJ(WHZB)-2024001

项目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4DB

预算金额(元):22037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4374610.00 , 标包2:3732487.00 , 标包3:3672447.00 , 标包4:3246947.00 , 标包5:3165961.00 , 标包6:3148848.00 , 标包7:69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74610.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标项2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32487.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标项3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72447.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标项4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46947.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标项5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五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65961.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标项6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六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48848.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标项7

标项名称:贵州省2024年度地理国情监测七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5700.00

简要规格描述: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3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作业区:一标段(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二标段(遵义市);三标段(黔东南州);四标段(毕节市);五标段(黔南州);六标段(贵阳市、铜仁市);七标段(全省成果质量检查)。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标包2: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标包3: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标包4: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标包5: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标包6: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包7: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合格的首件成果,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成果,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监测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标项7: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标项2: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标项3: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标项4: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标项5: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标项6: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标项7:

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注:①若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相关惩戒平台。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标项2: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标项3: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标项4: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标项5: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标项6: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标项7:

①具有与所承担地理国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②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调查监测类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不合格情况。如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标项2: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标项3: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标项4: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标项5: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标项6: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标项7: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

址:贵阳市鹿冲关路34号

项目联系人:万海峰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695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潘昱帆

项目联系方式:130278336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昱帆

联系方式:13027833666

 

发布:ztb.guizhou.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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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发布异常公告发布:ztb.guizhou.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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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发布:ztb.guizhou.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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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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