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
更正01号
各投标单位:
本次招标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六、项目管理机构“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P137)及“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P138)中的相关描述:“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现均更正为:“2023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机关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