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Normal style="BORDER-TOP: rgb(221,221,221) 1pt solid; VERTICAL-ALIGN: baseline; BACKGROUND: rgb(255,255,255); PADDING-BOTTOM: 0pt; TEXT-ALIGN: left; PADDING-TOP: 0pt; PADDING-LEFT: 0pt; MARGIN-LEFT: 0pt; LINE-HEIGHT: 20pt; PADDING-RIGHT: 0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MARGIN-RIGHT: 0pt; TEXT-INDENT: 24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char-indent-count: 2.0000;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border-top-alt: 0.2500pt solid rgb(221,221,221)">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翠竹园美食餐厅、仓山校区高区美食餐厅及协和学院和熙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4048
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翠竹园美食餐厅、仓山校区高区美食餐厅及协和学院和熙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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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 要求 |
委托经营面积(㎡) |
委托经营期限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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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旗山校区翠竹园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2620 |
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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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仓山校区高区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约1878 |
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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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协和学院和熙美食餐厅场地委托经营 |
一楼约3100 |
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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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约31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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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餐厅约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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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人须按采购包1、2、3投标,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投标邀请”。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描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附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935323708@qq.com),招标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报名供应商邮箱,未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招标文件获取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代理公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获取招标文件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代理公司的电子信箱后,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3.开具发票事宜:
代理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获取招标文件或缴纳招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公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4.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收回投标保证金的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收回投标保证金的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代理公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5.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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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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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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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二环支行(若无法查到可选晋安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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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4143777289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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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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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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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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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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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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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雷老师0591-22867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郑韶钦、林海清、刘颖0591-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林海清、刘颖
电 话: 0591-878721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