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0.88平方米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45元/㎡/月
20000元
2元/㎡/月或其整数倍
114.50平方米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42元/㎡/月
20000元
2元/㎡/月或其整数倍
114.50平方米
1.不得从事经营易燃、易爆、农资、化工、易产生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对环境有损害的业态。2.不得用于经营歌舞厅、电玩厅等相关行业。3.不得从事非法、有损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4.不得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违规餐饮服务项目。5.不得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类、汽车清洗、美容类等相关行业。6.不得从事经营殡葬相关行业。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47元/㎡/月
20000元
2元/㎡/月或其整数倍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李老师 15828537073 ;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B座931室, 监督人:刘老师 02884215977 4.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85987883、85328261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