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6.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6.0; 其他:0.0
本公告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资格费求:项目负责人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及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请各比选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传于此邮箱号:286124221@qq. com; 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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