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盐田区2024年度房产测绘成果审核与不动产权籍调查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 联系人 | 刘振伟 |
资金来源 | 市部门预算 | 财政预算 | 47万元 |
项目背景 | 2015年3月,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的统一。2015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各市(区)积极构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我市于2015年9月22日,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但我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过程中依旧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尚未要求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无论从国家、广东省自上而下的工作要求,还是省内外多个城市已全面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大趋势看,我市都急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个人企业权利人的负担,采用内化模式开展权籍调查工作。 房产测绘成果属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市按照“多测合一”的模式,已在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统一进行了测绘工作,同时,房产测绘成果广泛用于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地价测算、人防验收、消防备案验收、地籍信息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我市将在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基础上,采用内化模式开展权籍调查工作,通过权籍调查、成果整合等工作,形成符合国家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而成果审核正是保证房产测绘成果质量、保障我局其他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环节,也是保持我市“多测合一”优势的有效手段,更是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随着我市地籍总调查逐步推进,2022年9月成果数据已全部入库,形成了我市全覆盖的地籍底板数据。但因我市日常地籍更新机制缺乏,未启动地籍更新,目前在库成果已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截至2022年6月,变化宗地面积达120平方公里)。为保证地籍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提高地籍成果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业务的需要,亟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等审批业务为主要变化来源,以不动产权籍调查为抓手,以地籍总调查成果为基础,全面跟踪宗地界址、权属及用途等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日常地籍调查,同步更新地籍图件和数据库,加强和完善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
具体技术要求 | 1、总体要求 通过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确保房产测绘成果的准确性、有效性、严肃性,落实我局管理职责,更好的保持我市“多测合一”的优势。在成果审核工作推进中实现房产测绘成果的四个统一,即数据入口统一、数据管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统一。 在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的基础上,通过内化模式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整合权籍调查和测绘成果,汇总形成一套规范、完整、准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件,为登记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和技术支撑。 以不动产权籍调查为主要抓手,采用信息化发现和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手段,以宗地为单位,及时发现、快速启动日常地籍调查,按照“连续变更、同步更新”的工作规则,对盐田区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更新、补正,保证数据的现势性和可用性,为盐田管理局用地选址、权属核查、土地供应及用地用房处置和确权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2、工作范围 盐田区。 3、工作内容 (1)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联合测绘的要求,对测绘单位的资格及测绘成果的适用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通过后,测绘成果纳入测绘档案统一汇交和管理,及时上传成果数据,按保密等级分类,实现测绘成果共享。 (2)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利用地籍信息系统等平台,收集调查范围内的土地权源文件及地界放点测量成果、房产测绘成果;整理、分析收集的资料。 权属调查:按《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要求,开展权属调查,查清土地权属状况。 生成成果:按《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要求,整合权属调查和测量成果,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生成《不动产权籍图》。 (3)日常地籍调查的工作内容 ①以地籍总调查成果为底版数据,在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同时,对涉及界址变化的邻宗地开展日常地籍调查,实现地籍数据的动态更新。 ②在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阶段,协助管理局开展权属核查、规划核实,并开展外业现场核实,必要时进行无人机航拍。 4、成果要求 (1)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意见书,pdf格式,电子版,1份; (2)审核通过的房产测绘成果项目清单,pdf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word格式,电子版,1份; (4)不动产权籍图,word格式,电子版,1份; (5)日常地籍调查数据库,shp格式,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电子版,1份; (6)日常地籍调查质检报告,word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7)日常地籍调查技术报告,word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5、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人需安排的项目技术人员应有多年权籍调查、房产测绘、地籍调查、国土调查、土地调查相关项目经验,了解和熟悉不动产权籍调查、房产测绘、日常地籍调查等工作情况;近5年参与过不动产权籍调查、房产测绘、日常地籍调查等工作相关的项目。 (2)投标人需安排至少6名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技术人员中不少于1名高级工程师。 (3)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同意投标人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 | ||
商务需求 | 1、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应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如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2、进度安排 (1)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人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3、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总价款分2期付款: 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肆万柒仟元整,小写47000.00元。 末期:中标人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审查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金额提出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审核合同结算款,扣减已支付款项后,支付合同尾款。若实际工作量结算款超过合同价款(暂定价),则按合同价款(暂定价)结算。 采购人根据当年市财政局预算下达情况完成支付。若当年预算下达款项不足以支付合同价款(暂定价),后续由采购人再行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验收要求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业务会对中标人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审查验收。 5、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6、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