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一标段(XF-1) | G104泰曲路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维修工程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上述全部施工内容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预算文件编制、相关图纸等前期工作以及提供工程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1)、(4)项,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1)、(2)、(3)项。 |
业绩要求 | 设计业绩: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及以上,合计总里程不少于60公里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养护大中修或新建、改扩建公路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及以上,合计总里程不少于60公里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专项工程施工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20~2022或2021年-2023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②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专项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2.设计负责人(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专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 3.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专项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4.项目总工(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级公路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①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