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夹江县金银河流域(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作出如下更正:
行业主管部门: 夹江县水务局。其余事项不变。
夹江县甘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0评论2024-0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