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占地约59亩,建筑面积约25370.00平方米,包含无人机反制生产、增材辅料、维修厂房、无人机检验检测4栋厂房和1栋戍类库房,配套建设反无人机测试场地、室外停车场、充电桩、水电管网等,给排水管网及绿化设施设备,打造反无人机产业生产、试验、检验检测、运维基地。;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拟任本项目配备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及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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