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02407401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4]0708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新建金钟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3-120110-89-01-803005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5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4035.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新建金钟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建设规模为14035.2平方米,金钟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拟占地1754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4035.2平方米(含地下)。主要实施金钟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相关建设。,总投资额15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新建金钟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14035平方米。项目拟占地1754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4035平方米。立项中的最大单体面积14035平方米(含地下面积600平方米),最大高度18米,最高层数4层,基坑深度4.8米,最大跨度21米,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工程、基坑工程、房屋建筑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食梯、安防、门窗、消防、预留预埋工程、红线内景观、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总投资额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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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05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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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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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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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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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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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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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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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若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606单元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李丽
电话:022-84375607
传 真:022-843756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张兴妹
电话:022-84877969
传 真:022-84877969
日期:2024年07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丽
电话:022-84375607传真:022-8437560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606单元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立旺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