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我公司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现收到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本部制酒车间(一片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质疑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形式投标,其投标人单位名称为“牵头人单位名称,成员名称”。
请问: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投标人落款的地方,均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吗?
问题一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条款执行。
问题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和 二、授权委托书”如何填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是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请明示!
若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内容,此处投标人落款如何填写?是否按“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填写?
问题二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条款执行。
问题三:招标文件1.4.1,5其他要求中(1)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8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
请问: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此处要求的证明是否为申请人单位自行列明管理经验的履历证明并加以承诺,加盖申请人公章即可?
问题三回复:投标人可自行拟定证明的格式。
问题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请问申请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有效?
问题四回复: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在分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视为总公司人员。
特此回复。
代理机构: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