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970 | 工程名称 | 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970001001 | 标段名称 | 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
| 建设单位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鑫文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市 | 建设地点 | 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街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 | 高晨鸣 | 1368860.000000元 | 56日历天 | 合格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 | 97.14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单位名称 | 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 | 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 | 抚顺誉峰电梯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高晨鸣 | 穆慧星 | 高泉 | ||||||||
| 注册资格 | |||||||||||
|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 1368860.000000元 | 1180000.000000元 | 1314473.350000元 | ||||||||
| 工程工期 | 56日历天 | 56日历天 | 56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授权代理商 | ||||||||
| 评审得分 | 97.14 | 94.76 | 66.19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 | 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 | 抚顺誉峰电梯有限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本项目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沈阳奉铁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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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城DKC06-01-02、DKC06-01-03、DKC06-01-06及DKC06-01-04四块M0用地产业规划及委托招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科城DKC06-01-02、DKC06-01-03、DKC06
0评论2024-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