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21110020240003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7-17 16: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8-09 16: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8-0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8-20 09:30:00 | ||
正式公告 |
辽宁省盘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名称)辽宁省盘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盘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盘山县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辽农畜[2021]24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49.54%;自筹资金 50.46%,招标人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得胜镇、胡家镇、石新镇、羊圈子镇、太平镇、 吴家镇、沙岭镇、高升镇、坝墙子镇、陈家镇、东郭镇、古城子镇等12个镇(街道)(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2合同估算价: 717.6万元。
2.3招标范围:_购置粪污运输处理设备72台套,包括吸污车、装载机、运粪车。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调试完成。每个镇(街道)配备运输设备各2台套。
2.4工期要求: 2024年8月15日开工至 2024年9月14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_合格__。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备采购: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无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7 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11日8时30分至 2024年7月 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网站名称和网址),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日 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解密指令发出后0.5小时内自行解密,超过此时间作无效处理。(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山县政府综合写字楼 1 号楼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 号中韩大厦 1106 室
联 系 人: 蔡乐 联 系 人: 赵春雨
电 话: 0427-5586062 电 话: 024-67784557
传 真: 无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无 电子邮件: 2737789930@qq.com
2024 年 7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