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1-240282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别克商务车
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文件
采 购 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
中国·武汉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公开询比价)..........................................4
一、 询比价条件.......................................................4
二、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4
三、 采购要求.........................................................4
四、 响应人资格要求....................................................4
五、 采购方式.........................................................5
六、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5
七、 文件澄清.........................................................5
八、 响应文件的递交....................................................5
九、 开标............................................................6
十、 确定成交人.......................................................6
十一、 合同签订.......................................................6
十二、 联系方式.......................................................6
十三、 监督机构.......................................................6
第二章 报价表........................................................10
第三章 偏差表........................................................1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11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公开询比价)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方式目采购 别克商务车,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别克商务车 | GL8,2023款ES陆尊尊享型 | 辆 | 1 |
|
2 | 别克商务车 | GL8,2023款改款陆上公务舱豪华型 | 辆 | 1 |
|
三、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暂定总价,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车辆裸车价款、车辆上牌费、所有附件配件、交付前的运输、仓储及必要的服务支持等全部费用,报价不含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保险费由买方自行购买。确定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2、交货期:2024年08月16日。
3、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4、价格要求:以上报价为车辆裸车价及上牌费。(不含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保险费)。卖方需开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售后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车辆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维修。
6、质保期:3年或 100000 公里,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存在较为恶劣的欠薪事件、近三年与采购人及子公司不存在诉讼和仲裁及其他已发出《律师函》的纠纷,避免因响应人资信不良导致合作风险。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采购方式
本次采用询比价二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获取询比价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文件澄清
响应人如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08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逾期未在集采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须提交“签字盖章(扫描版)”和“电子表格(可编辑表格版)”偏差表等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资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响应文件。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确定成交人
采用(二次)报价方式,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询比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经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和采购人在电建云链服务平台线上签订合同。
非采购人原因单方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供应商,视其情节轻重暂停其三个月至一年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一年至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十二: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付款比例:一次性付合同全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瑞丰国际大厦
联 系 人: 胡雯
电 话: 027-86650737
电子邮箱: 346955613@qq.com
十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61169956
2024年08月02日
第二章 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备注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别克商务车 | GL8,2023款ES陆尊尊享型 | 辆 | 1 |
|
|
|
2 | 别克商务车 | GL8,2023款改款陆上公务舱豪华型 | 辆 | 1 |
|
|
|
合计: |
|
|
| ||||
说明: 1、最快交货期,收到预中标通知书或公示后()天。 | |||||||
2、报价有效期(90)天; | |||||||
3.质量要求: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资料。 | |||||||
4.采购合同范本已在询比价文件中提供,贵司未列出差异的条款,将视为全部响应,在后续合同签订中,不允许对合同条款等提出修改。采购为整体采购,暂定总价合同,按实际供货据实结算。 |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偏差表
偏差表(如无偏差请填无并盖公章)
条目 | 页码 | 询价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条件。
- 1 -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汽 车 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汽车品牌 |
| 型号规格 |
| 车辆颜色 |
|
车辆裸车(元) |
| 数量(台) |
| 车辆产地 |
|
车辆上牌(元) |
|
|
|
|
|
车辆总价合(元) |
|
以上购车价不含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保险费由买方自行购买。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卖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湖北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武汉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卖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厂家标准为买方提供售后服务。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__3__年或 100000 公里,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车辆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维修。
(五)卖方保证按照“保养及保修手册”、“用户手册”等文件规定提供整车质量保证和相关售后服务,上述售后服务将由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按前述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全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卖方账户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款项。收款人: ;开户行: ;账户: 。
(二)卖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项当天,按照双方约定方式交付车辆。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 卖方收到合同款项后当天,买方即可提车。
(二)交车地点:湖北 武汉
(三)提车方式:买方自提
(四)附件及配件交付:卖方应在买方提车的同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合格证及全套配件与附件,涉及安装的,应安装完成并由买方验收确认。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买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卖方提出。
(二)买方验收车辆无误后,卖方向买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第六条 无效条款
卖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买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买方权利、免除或减轻卖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买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0.2%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二)卖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买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买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卖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买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卖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买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卖方要求赔偿。如买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卖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卖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赔偿买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买方无法上牌照,买方有权退车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追偿。
(六)卖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追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由买方自行购买。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外包、物资采购廉政合同
需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 供应商名称
为了加强对公司经济运营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经需供双方约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需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要或接收乙方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需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收乙方的请吃、请钓、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需需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变相接收乙方的钱物;
5、需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在乙方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领取酬金。
二、乙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向需需方及亲友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请需需方及亲友宴会、钓鱼、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乙方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需需方工作人员变相赠送钱物;
5、乙方不得为需需方工作人员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发放酬金。
三、违约奖罚
1、需需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条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同时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以资鼓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
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需需方依据本合同所属合同金额扣除乙方1%的廉政约定保证金,同时,需需方有权解除相应合同;
3、需需、乙双方均未发生违约行为,需需方应支付含廉政约定保证金在内的应付款。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需需乙双方签订工程(商务)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效力,并作为相应合同附件一并存档;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需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需需方纪委监察部门备查;
本合同一式三份需需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需需方纪委监督部门一份;
4、本合同的解释权为需需方纪委监察部门;
5、本合同监督部门为需需方纪委监察部门。
举报电话:027-86650953
需方(盖章)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盖章)供应商名称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1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