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建设资金更正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水利厅专项资金;
二、原招标公告:5.4项增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三、原招标公告: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更正为: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承双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4-5916078
电子邮箱:/
四、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动,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024年08月07日
双滦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建设资金更正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水利厅专项资金;
二、原招标公告:5.4项增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三、原招标公告: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更正为: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承双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4-5916078
电子邮箱:/
四、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动,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