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长宁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遗书02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原内容为: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设计费:为承包人中标设计费固定价,实施过程中不作调整。
现更正为: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设计费:最终设计费结算以财政评审金额按同比例下浮(长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