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大寨苗族乡政法业务技术用房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项目占地面积约 169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84.52平方米,其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916平方米,综合执法、社会治理、司法所等业务技术用房 862.7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5.74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电气系统、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智慧平台搭建等附属设施。;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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