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沧路西延(海丰大道-富苑街)工程EPC总承包
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名称:兴沧路西延(海丰大道-富苑街)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ZHH24ZBHB018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第5小项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10%。担保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平台担保公司保函及电子保函等多种形式。现更正为: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10%。担保形式:应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形式。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平台担保公司保函及电子保函等多种形式。现变更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应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形式。
招标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