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1.473 勘察:0.246; 设计 :1.227;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约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2)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以上人员须提供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投标人单位最近至少12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开标时间上月或上上月起算,往前推12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可少于12个月);(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并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招标公告以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叠;(4)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分须95分及以上且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纪录(www.creditchina.gov.cn);(5)最终结算价=以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50%计取的金额,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及公司证明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邮箱:12925541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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