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7.34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7.34; 设备 :0.0; 其他:0.0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房屋建筑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任职文件)。注:以上人员须受聘于申请人单位,并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等证明,退休人员需附相关退休证明。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6.申请人需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上查询截图。7.所有业绩提供完整的公告、公示截图和代理中选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履约评价表需为“满意”且有业主联系方式,编制目录及业绩汇总表,人员、业绩少附及业绩证明材料关键信息不清晰的均做废标处理。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到283883711qq.com的资料进行审查。8.最终结算价按各环节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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