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韶关市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疑问进行答疑澄清。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一、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1、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中“企业业绩--(一)累计业绩”备注要求中提到4.任一业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业绩视为无效,不予计分:
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
②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
③不是以指定身份参建的;
④业绩时间不符合要求的;
⑤业绩不是项目地的。
说明:以上所称“要求”均指本表评分标准及备注的要求,下同。
“业绩不是项目地的”此条款存在排挤外地投标人,属于违规行为。
答:删除备注要求⑤点。
2、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中“企业业绩--(三)业绩荣誉”评分标准中提到
(1)获得“优秀造价咨询单位”称号。
1.取得“优秀造价咨询单位”连续5年及以上(必须含有2023年)的,得4分;
2.取得“优秀造价咨询单位”连续4年(必须含有2023年)的,得3分;
3.取得“优秀造价咨询单位”连续3年及以下(必须含有2023年)的,得2分;
获得过的,得1分;
未获得过的不得分。
这个“优秀造价咨询单位”称号是由哪个部门机构颁发的?请明确!此条款是否存在为特定投标人设置?
答:省级以上造价协会(相关协会需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都认可。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