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公资土拍告〔2024〕05-2号 经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委托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4.拍卖会举办地点: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只能单独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23:59:59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1.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www.dyggzy.com/)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2516653); 2.意向竞买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宗地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不限定参与拍卖报名人数; 2.上述宗地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上述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4.上述宗地的其他要求详见该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六、成交价款支付说明 土地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七、联系方式 广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三号; 联系人:蔡先生、张女士 咨询电话:0838-5220237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一号; 联系人:莫女士、陈女士 咨询电话:0838-5513015。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附件2:授权委托书(个人使用)拍卖.docx附件1:授权委托书(单位使用)拍卖.docx合同样本.doc高新区2024-14#规条红线图.PDF高新区2024-14#规条红线图.PDF广交拍〔2024〕05-2号(公告).pdf(须知).pdf高新区2024-14#宗地图.pdf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