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5.4 亩,拟建设都江堰市正丰人才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3.6 万平方米。此为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成后将对外经营使用。;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最终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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