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龙实验学校校园环境提升项目设备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补充商务服务要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9-08,更正为:2024-09-1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13 09:30:00。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我中心罗龙实验学校校园环境提升项目设备设施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如下: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主要部分补充更正为)
5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1. 货物在供应商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 3….,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三)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1. 货物在供应商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 3….,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三)货物安装完成后3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7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2…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二)供应商违约责任…2.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 3.供应商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供应商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供应商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供应商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采购人。 4.供应商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2…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二)供应商违约责任…2.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 3.供应商货物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供应商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供应商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供应商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采购人。 4.供应商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实验小学校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杉木村二社
联系方式:1528366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宜宾国际会展中心二期A馆西侧二楼
联系方式:0831-21086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人员
电话:0831-2108608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江新区分中心
2024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更正函1.jpg 更正函2.jpg 更正函3.jpg 更正函4.jpg 更正函5.jpg 更正函6.jpg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