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鸡泽境内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0:00至2024-09-16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与定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孙超群;联系电话:0310-75163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铭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霍丽英;联系电话:0310-303080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522236
电子邮箱:jzxjs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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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铭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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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鸡泽县行政中心南区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德源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超群 | 联系人: | 霍丽英 |
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0310-303080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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