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国网新疆阿克苏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中心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n
\n\n\t一、招标条件 \n
\n\n\t国网新疆阿克苏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中心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由备案证号:24030813276529000015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库车市供电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网新疆阿克苏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中心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5.00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n
\n\n\t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
\n\n\t1.建设地点: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n
\n\n\t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45.65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n
\n\n\t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n
\n\n\t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
\n\n\t1.资质等级和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n
\n\n\t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n
\n\n\t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n\n\t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n
\n\n\t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n
\n\n\t1.领取时间:2024年9月4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10时30分\n
\n\n\t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n
\n\n\t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n
\n\n\t五、其他说明 \n
\n\n\t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n
\n\n\t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t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n
\n\n\t七、联系方式 \n
\naseline;\">\n\t招标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库车市供电公司\n
\naseline;\">\n\t地址:库车市人民路122号\n
\naseline;\">\n\t联系人:刘显科\n
\naseline;\">\n\t电话:13579381969\n
\naseline;\">\n\t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n
\naseline;\">\n\t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全统大厦1层3号\n
\naseline;\">\n\t联系人:任文远\n
\naseline;\">\n\t电话:18699704761\n
\naseline;\">\n\t监督部门: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n
\naseline;\">\n\t监督部门电话:0997-66915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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