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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屋盖屋面及幕墙工程(收尾及修复)深化设计和施工

2024-09-1100

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屋盖屋面及幕墙工程(收尾及修复)深化设计和施工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屋盖屋面及幕墙工程(收尾及修复)深化设计和施工8165e093-361f-4028-a618-0e4e5faf1b2d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165e093-361f-4028-a618-0e4e5faf1b2d
建设规模: 4050万元8165e093-361f-4028-a618-0e4e5faf1b2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1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71-64320979)
备注: 4.1获取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武老师
办公电话: 0871-6462740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覃伟
办公电话: 0871-65316494 移动电话: 1375911074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000202400293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屋盖屋面及幕墙工程(收尾及修复)深化设计和施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08 09:00
开标地点: 二楼网上开标室6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项目屋盖屋面及幕墙工程 A1、42、43、A4、B1、B2、B3、C、D1(双曲面造型)、D2(双曲面造型)、D3、E1、IE2、F、G、系统的连(转)接件、主(副)龙骨、支撑、防火、保温、隔热、密封防水、防雷及幕墙清洗维护装置(或设施),还包括各个系统附着的门、窗及屋面虹吸排水系统和排烟窗换气窗操控装置的: (1)深化施工图设计; (2)未完工程施工; (3)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 (4)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如果需要)(优先使用现场现有材料); (5)参与竣工验收、承担全部质保责任等工作。 幕墙工程所进场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见证取样按要求见证取样进行复检;需要进行物理性能试验的按相关要求进行的物理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前要求幕墙表面进行清洗工作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属于专项设计施工分包工程,最高限价4050万元(包括虹吸排水和排烟窗操控装置暂估价250万元),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人提供各系统参考面积、原深化施工图及三维建筑设计模型(犀牛软件5.0以上版)供参考,由投标人依据自身深化设计及修复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报价只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修复要求:1、由承包人负责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拆除、更换,不合格材料不归承包人所有。2、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资料完整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呈贡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6)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现阶段没在其他项目任职,证明材料为相关承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现阶段没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承诺),提供职称证书和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和相关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4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2)、(3)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后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6)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现阶段没在其他项目任职,证明材料为相关承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现阶段没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承诺),提供职称证书和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和相关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09-10 17:16:36
2招标人承诺书.pdf2024-09-10 17:27:19
3招标公告.pdf2024-09-10 17:16:3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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