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2023]1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鸡泽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鸡泽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等。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2 00:00:00 至 2024-09-1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与定标。
招标人:鸡泽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田静刚;电话:13930091916; 代理机构: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钢;电话:0310-5700369。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7522236 电子邮箱: jzxj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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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gzy.gov
0评论2024-0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