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得荣县“阳光得荣”特色农产品加工交易市场 (3号厂房)进行室内外进行改造,设置生产区、展厅、配套区、冷库等。 3号厂房原建筑底层为钢框架,二层为门式钢架结构,总建筑面积8242.08平方米。本项目总计改造建筑面积4121.04平方米,二层厂房供远期扩产使用。;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下浮动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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