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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GAOFJ2024090003)”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更正为“☐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将有关(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内容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能实施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分包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39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39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依法对劳务作业分包及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等。”更正为“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依法将有关(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内容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能实施 。”
4、其它内容不变。
宜宾建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