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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宁县星光坝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引用的文件已从“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川办规〔2022〕8号第三条规定执行。”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川办规〔2022〕8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4.6.2(2)”已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3)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招标控制价: 214119481.17元(设计费:945990.60元,建安工程费:213173490.57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214582332.57元(设计费:1408842元,建安工程费:213173490.57元)”。
4、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技术标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省长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4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