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5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52,0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曲江经济开发区大塘镇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部分)设计招标于2024年9月14日20时00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9、20页中的: 10.2.商务经济标书的编制要求 10.2.1.商务经济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且必须按下列顺序编制: (1)封面(见格式一); (2)目录(要求编制页码); (3)资格审查申请函(见格式二); (4)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页面截图和银行转账单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附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附电子保单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保证金缴纳信息》页面截图); (5)投标函(见格式四);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格式八);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见格式六); (8)法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七)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10)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1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见格式九)、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等; (12)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有关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13)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见格式十); (14)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评审专家费承诺书(见格式十三); (15)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表》的要求认为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例如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或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未能在投标期间完成变更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外省企业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关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自动顺延或延期办理的相关文件等)。 10.2.2.本节第10.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经济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4)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 现更正为: 10.2.商务经济标书的编制要求 10.2.1.商务经济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且必须按下列顺序编制: (1)封面(见格式一); (2)目录(要求编制页码); (3)资格审查申请函(见格式二); (4)各项承诺一览表(见格式三); (5)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页面截图和银行转账单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附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附电子保单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保证金缴纳信息》页面截图); (6)投标函(见格式四); (7)项目报价表(见格式五);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格式八);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见格式六); (10)法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七)复印件; (11)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1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见格式九)、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等; (14)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有关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15)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见格式十); (16)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评审专家费承诺书(见格式十一); (17)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表》的要求认为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1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例如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或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未能在投标期间完成变更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外省企业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关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自动顺延或延期办理的相关文件等)。 10.2.2.本节第10.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经济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6)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 二、原招标文件第24页中的14.2.开标程序: (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并现场核实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 现更正为: (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