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湖主坝场镇街道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鲁班湖主坝场镇
街道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鲁班湖主坝场镇街道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台县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改(2024)254号(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台县鲁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 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台县鲁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 准文号为三发改(2024)2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口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项目地点:鲁班镇富荣社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鲁班湖主坝廊亭排危整治:主坝廊亭修缮排危,临湖边 坡安全隐患整治,新建钢结构平台1处(含平台下部新增建筑);2.鲁班湖主坝街 道提升整治:道路黑化1763m、民居改造、停车场整治、新建1处场镇公厕;3. 翠屏广场改造:广场改造、街道路灯更换和增加。(详见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 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o
3.1.2业绩要求:
口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业 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
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00:00时至2024年10月08日23:59 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绵阳市)(网址:
http://ggzy.my.gov.cn)— “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309:20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 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台县鲁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三台县鲁班镇富荣西街1号
邮 编: 621114
联系人: 谭先生
电 话: 0816-5151505
传 真: 0816-5180001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三台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林分理处
账 号: 88070120005099649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一栋20楼2001号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魏女士
电 话: 028-8443065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芷泉支行
账 号: 4402205009100684233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 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 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 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 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
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 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 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 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