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步镇北街路和南街路综合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炭步镇北街路和南街路综合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炭步镇北街路和南街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4-4707 ),于2024年9月15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42.2 |
条款号:4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现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一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及经济专业专家组成,均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 |
删除 |
二、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工程交易活动安排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2、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4年9 月30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施工组织 设计 (40分) |
工期和进度计划 |
8 |
【优】总进度计划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性高; 【良】总进度计划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性较高; 【中】总进度计划逻辑性和合理性一般,保证措施可行性较欠缺; 【差】无工期和进度保证措施。 优:8-6分;良:5-3 分;中:2-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资源投入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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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优】有劳动力投入计划,有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且保证措施详细可行。 【良】有劳动力投入计划,有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保证措施较详细可行。 【中】有劳动力投入计划,有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保证措施一般。 【差】无此部分内容的。 优:8-6分;良:5-3 分;中:2-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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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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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优】对本项目特点有全面的分析、重难点分析全面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合理,可行性高。 【良】对本项目特点分析有缺陷、重难点分析针对性不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性较高。 【中】对本项目特点分析有缺陷、重难点分析针对性不全面、应对措施合理性,可行性较欠缺。 【差】对本项目特点分析不全、重难点分析不具备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具体。 优:8-6分;良:5-3 分;中:2-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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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 |
8 |
【优】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 【良】质量目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较具体。 【中】质量目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整、具体。 【差】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 优:8-6分;良:5-3 分;中:2-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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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
8 |
【优】具有完善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方案。 【良】有较完善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方案。 【中】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方案一般。 【差】无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优:8-6分;良:5-3 分;中:2-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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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30分) |
项目负责人 |
4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至今已达10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1分;5年(含)以下的,得0.5分。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工作年限以学历证书的发证日期起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技术负责人 |
7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至今已达10年(不含)以上的,得3分;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1分;5年(含)以下的,得0.5分。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工作年限以学历证书的发证日期起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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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5 |
(1)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得1 分; (2)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备注: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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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8 |
(1)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备注: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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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6 |
(1)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质量负责人工作年限至今已达10年(不含)以上的,得2分;5年(不含)至10年(含)的得1分,5年(含)以下的,得0.5分。 备注: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工作年限以学历证书的发证日期起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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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30分) |
工程业绩 |
8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1000万的建筑工程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 |
工程奖项 |
8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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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9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建筑工程类国家级工法,每项得0.5分;获得过建筑工程类省级工法,每项得0.3分;获得过建筑工程类市级工法,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建筑工程类发明专利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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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5 |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具有其中两项证书的,得3分;具有其中一项证书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证书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本项累计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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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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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需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退休返聘人员不算。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同时提供“http://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注册单位需是投标人单位。
(2)上述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不算。
2、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还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业绩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业绩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④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⑤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3、工程奖项:国家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颁发的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市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颁发的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优良项目(原市结构优良样板工程)、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市建设工程中小型优质奖(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及 QC类奖项),参建获奖不得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网页截图,获奖证书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网页截图为准。
4、工程研发能力:(1)工法以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证书上需明确其为建筑工程类工法,若无法明确,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建筑工程类项目。工法证书按等级最高的八项计算得分,无法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或无法证明该工法为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的工法不得分。
(2)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公告公报”-“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需提供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的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发明授权专利只计算投标人独立获得的,合作获得的不予计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公告公报”-“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中标明的专利权人为独立的专利权人为准。
5、第三方评价: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证书信息网页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含网页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复印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