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南水北调水厂扩建升级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南水北调水厂扩建升级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发〔2024〕0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馆陶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馆陶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馆陶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扩建升级工程规模3.0万m3/d,项目建设完成后水厂的处理能力达到6万m3/d。新建内容如下:新建3万m3/d一体化设备间1座,新建1座 6000m3清水池,新建3万m3/d 送水泵房及配电室1座,新建3万m3/d 加氯加药间1座,新建厂内道路及管线。 2.1.2 计划工期:一年。 2.1.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9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自来水厂)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1 00:00:00 至 2024-10-11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与定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馆陶县水利局,联系人:李延委,电话:0310-2802059;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静,电话:0310-311787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821367
电子邮箱:gtfgw@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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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南水北调水厂扩建升级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馆陶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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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金凤大道西段北侧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
邮编: | 057750 | 邮编: | 056107 |
联系人: | 李延委 | 联系人: | 李静 |
电话: | 0310-2802059 | 电话: | 0310-3117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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