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生态堤建设工程(21涌以南)项目
预制方桩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生态堤建设工程(21涌以南)项目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包件一):中交四航局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生态堤建设工程(21涌以南)。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万顷沙21涌以南。主要建设内容:生态堤软基处理、堤身填筑、堤岸结构和园林景观工程;改建二十一涌东闸站,重建二十一涌西闸。
2.2招标内容:
预制方桩加工制作、运输交付等,暂定33480米,不分包件,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质量 要求 | 备注 |
1 | 预制方桩 | ZH-250B-6S | 米 | 33480 | C40砼、桩长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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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1涌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特别说明:因图纸原因,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以最终需求量为准,如投标方的最终供货数量与原招标数量有增加或减少时,投标方应积极地予以接受,投标方不得据此向招标方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体系认证要求:具有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2 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混凝土预制构件年生产能力10000立方以上。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要求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并提供近1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二年内有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投标人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企业信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