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冶溪镇集镇供水(小型引调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答 疑 澄 清
各潜在投标人:
岳西县冶溪镇集镇供水(小型引调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条款“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作如下调整:
评分标准原: |
评分标准调整为: |
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供水工程或农村饮水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供水工程或农村饮水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③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2)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清楚显示评审所需内容时,请出具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供水工程或农村饮水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供水工程或农村饮水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③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2)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清楚显示评审所需内容时,请出具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岳西县冶溪镇人民政府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