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防波堤工程施工(施工) | 本项目新建防波堤总长3183.2m,位于LNG作业区的西北侧,呈半环抱式布置,其中接陆段336米,连接段527.5米,外海段1670.4米;三段防波堤通过2处转弯半径600米的转弯段防波堤相连,长度分别为377米和272.3米,防波堤设计顶高程均为6.0米。 | 资质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a.类似工程是指总长度不小于1500米的沿海防波堤工程或护岸工程。
b.以上业绩要求的时限以项目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和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如果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具体日期或建设规模,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c.以上业绩接受投标人单独的施工业绩,也接受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d.以上业绩的合同实施主体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视为有效业绩。 |
财务要求 |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 |
信誉要求 | ①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扫描件);
②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的范围;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
⑤投标人在近三年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评价为D级(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公布的评价结果文件为准)。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最多为2家;
(2)联合体投标人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的工作分工。
(3)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派出。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要求除外,牵头人业绩满足资格即可。) |
其他要求 |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设备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