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S2024-565-YZ063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邮政业务部(2024年—2026年)产品采购、制作和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按邮政业务分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邮资票品类入围四家,二标段:经销类产品入围十七家(包含集邮品、集邮商品、集邮定位册、集邮用具,其中集邮定位册和集邮用具采购入围供应商数量各不少于三家),三标段:产品加工制作类入围三家。共计三个标段,合计入围二十四家供应商。
以上入围供应商按标段负责供应全省邮政业务部产品及相关服务工作,入围后签订框架协议,各需求单位根据业务实际在标段内入围供应商进行二次选择,具体使用原则见本大项第3小点入围供应商使用原则,以实际发生签订合同。每个标段入围数量要求不低于三家,且不能高于规定数量。
关于分类标段解释
(1)第一标段:邮资票品类;
邮资票品采购是指为满足市场需求,向入围供应商购买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印有邮资图案的邮政用品的采购行为。
(2)第二标段:经销类产品类;
经销类产品采购是指为满足市场需求,采购入围供应商经营产品的采购行为,一般为供应商提供的相对完整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邮品类(含集邮品、集邮用品、集邮商品、拓展邮品等)、文创类(含函件传媒、报刊发行、中邮文创等业务的商品销售类产品)、文化服务类等。
(3)产品加工制作类;
产品加工制作是指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定制型和常规销售型产品时,根据加工制作册需要,向入围供应商发起的采购行为,一般以制作印刷品为主,如制作集邮册等,此类产品一般需要邮政企业进行二次加工合成。
2.2入围供应商使用原则:邮资票品采购通过比价形式确定价格。以保证邮资票品品相为前提,选择同等或近似条件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报价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视同无效比价,下同),比价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下同)。
经销类产品采购,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引入工作,每次由不少于三家入围供应商提报《吉林省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产品报价单》,经过省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汇总及初审,由采购领导小组通过审看样品(或图稿)、价格构成、集体议价等方式确定全省集邮与文化传媒专业可组织销售的经销类产品及价格,并向全省下发经销类产品目录。省分公司结合实际对部分目录产品统一组织采购,市州分公司填报“产品征订单”,省分公司汇总后与供应商签订经销合同、办理结算及发货等事宜。市州分公司可结合实际,组织采购省分公司下发经销类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市州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经销合同、办理结算及发货等事宜。市州分公司可据市场需求,开展经销类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采购工作,须确保采购产品无违反经营规定,比照省分公司模式确定经销类产品及价格,在充分论证采购事项的运营效益及评估风险后制定产品销售方案,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市州分公司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经销合同及办理结算、发货等事宜。
产品加工制作通过比价形式确定价格,综合设计风格、设计水准、产品质量、交货时限等因素,并依据“性价比最高”的原则,选择在同等或近似条件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
2.3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2.4采购预算:入围供应商产品采购预计每年1000万元(含税),2年2000万元(含税),以实际产生业务据实结算,本预算只是预估金额,不代表实际发生,且投标单位不对预算进行报价,本项目只对商务和技术进行评审。
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采购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5标段划分及理由:根据邮政业务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合计入围53家供应商。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种类 |
入围数量 |
每年预算金额(万元) |
2年预算金额(万元) |
RS2024-565-YZ063-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邮政业务部(2024年—2026年)产品采购、制作和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一标段 |
邮资票品类 |
4 |
150 |
300 |
RS2024-565-YZ063-2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邮政业务部(2024年—2026年)产品采购、制作和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二标段 |
经销类产品(包含集邮品、集邮商品、集邮定位册、集邮用具,其中集邮定位册和集邮用具采购入围供应商数量各不少于3家) |
17 |
650 |
1300 |
RS2024-565-YZ063-3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邮政业务部(2024年—2026年)产品采购、制作和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三标段 |
产品加工制作类 |
3 |
200 |
400 |
合计 |
2000 |
2.6服务期限:自合同履行之日起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公司承担责任。
2.7配送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指定地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配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能够根据相应产品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类别,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亏损,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2023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
3.3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为违规供应商。
3.4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产品质量投诉问题的;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上述条款是《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34条规定,为了维护投标公正性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同一合同项下不允许出现上述行为,本项目不涉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0投标人应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2496631313@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三标段300元/套/标段,二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501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崔玲玲、胡海燕、王蕴青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