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c2f8469c-1edd-4507-8012-0a564d9f8a62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c2f8469c-1edd-4507-8012-0a564d9f8a62 | ||
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规模为127.71万元c2f8469c-1edd-4507-8012-0a564d9f8a62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0-10 15: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
备注: | 1、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05-27,变更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09-20;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至(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 经办人: | 王欣悦、刘雯佩、孔宪宇 |
办公电话: | 0871-649857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赵笑婷、李曼溪、沈孟兆、谷一鹏、胡兴松 |
办公电话: | 0871-68338999 | 移动电话: | 1323868239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987001001 |
标段名称: |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1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31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7.7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三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过程的全面 监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出具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其他: | 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③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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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