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Normal style='margin-bottom:20pt;font-size: 12pt;' align='right'>
Normal style='margin-bottom:10pt;font-size: 12pt;' align='left'>
Normal class="pcon" align='lef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京隅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江苏省新洋农场境内,建设规模为699.191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认可的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及集团公司验收合格。
2.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 招标范围:
2.4.1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1 | 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与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 5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10536771.72 |
2 | 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与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 5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11657572.92 |
3 | 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与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 5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10611977.37 |
4 | 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四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与工程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 5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11360061.95 |
5 | 2024年江苏省新洋农场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五标段 | 本标段招标公告延后发布,最终以实际招标公告发布信息为准。 |
2.4.2开标说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依次评审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被确定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加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评审及基准价计算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若因第一标段有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与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重复的,则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④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内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 、 “ 信 用 江 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 ”“信 用 盐 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 )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分别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 、B 、C 三类)。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目前无主体在建工程,须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3.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自2024年7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预警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2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完成清标工作后,按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得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的要求 | 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3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暗标的要求 |
…… | …… |
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如果有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投标人资格、第2章第9.2条投标人纪律要求 |
…… | …… |
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规定 |
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
其它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4、详细评审(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65 |
|
1 | 投标报价 | 65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为:S=T×α×β+B×(1-β) 其中: S为评标基准价; T为最高投标限价; α为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9%、90%、91%,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β为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65%、70%、75%,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B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 说明:投标人有效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S值的计算;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5分;评标价(有效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1.2分,每下浮1%扣减0.8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②投标最高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执行; ⑥开、清、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2 |
|
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4 |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针对性及编制水平较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全面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4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环境保护措施 | 4 |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4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资源配置计划 | 4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4 | 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本工程中实施(运用)计划合理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三 | 企业业绩 | 3 |
|
1 | 投标人业绩 | 3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注明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参与该业绩评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0分。 |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 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73.84.130: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4)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 樊红丽15665152340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农垦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15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8518057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京隅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鼓楼创新广场E座607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371685633
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