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05-04-02-60211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出资占比80%,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等;供水企业(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等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出资占比80%,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等;供水企业(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等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对8285户(改造户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允许存在客观原因不能进行改造的情况下进行地址变更)老旧共用用水设施实施改造。(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批)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39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工程竣工通水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0户(以正式任务下达文件为准),2025年12月31日前累计完成8285户。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270.9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3.3.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勘察任务方):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3.3.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3.3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重复兼任。 3.5.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6对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6.1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如为香港人士,则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3.6.2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4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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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上冲水闸管理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962715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易工 | 联系电话 | 020-86673560/1511865484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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