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3#机组维护及外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年度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229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3#机组维护及外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年度标)(招标编号:0124-ZB229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3#机组维护及外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年度标)
2.2项目类型:机组维护及外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已建成3×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主要涉及3#机组及辅助系统设备维护服务、外围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和本项目内设备临时性故障消除、突发性故障消除等工作内容,不含C级或以上检修。
2.4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2.5招标范围:发电厂3#机组及全厂外围设备(包含化水、输煤、脱硝、灰库系统设施以及灰库运行、灰场维护、石膏装车、火车卸煤、汽车卸煤沟清理、干煤棚、采制化设备等)所有系统和设备,以及3#机组范围及全厂公用照明、全厂公用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管网、全厂计算机网络、全厂通信系统、全厂办公电脑系统设备、含全厂中央空调,本项目范围内及其它标段范围外的电缆沟、地沟、地下管网、综合管架等设施;负责与本项目检修维护需要的搭拆脚手架、起重、保温、焊接、设备文明卫生(保洁)等工作;负责本标段设备临时性故障消除及突发性故障消除,不含C级或以上检修;具体维护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限:36个月
说明: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36个月,但是正式合同一年一签订。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经评估无异议时,双方按照流程办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或改造或维修许可(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2台套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安装或检修(含A、B、C级检修)或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结算书等,如合同未能体现机组功率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安全能力审查资料》的要求,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承诺书等资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1 09:00——2024-10-1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9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776-3083866,邮箱:liangwk@pgl.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平果市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蒙先生、王先生
电话: 0776-3083931、0776-3083715
电子邮件:lj_meng985@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冉女士
电话:0771-5781032
电子邮件:7727182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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