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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4-10-12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25XHSGBZNT-KCSJ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兴化市兴东镇、沙沟镇、大营镇、中堡镇、临城街道、竹泓镇、钓鱼镇等乡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2025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面积5.6万亩;总投资估算金额:13387.5万元;(初步确定改造提升项目面积5.6万亩,相关规模、造价最终确定数按省下达文件为准;服务时间为:30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2025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荡北村、朱庄村、高新村、新中村、付堡村、兴龙村、东皋村、沙湾村、陆家甸村、戚家村、刘陆村、花沈村、西浒垛村、朱中村、新元村、民乐村、联合村、孙联村、双建村、朝阳村、肖家村、文好村等乡镇建设规模约2.8万亩,总投资约6807.5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36.15万元;2025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大营、竹泓、钓鱼等乡镇建设规模约2.8万亩,总投资约658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31.6万元

2.3.2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方案编制、项目区相应的地质勘探与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 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5 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5 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5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2.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通过施工图审查并上交成果后一个月内,付设计费总额的50%;待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结清设计费总额的余款(本项目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每次付款时,承包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6)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7)勘察设备要求:   /   

(8)信用等级要求:   /   

(9)其他要求: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工程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5.1.2登录泰州市农业工程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主要专业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9.勘察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0.勘察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3.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7%、88%、89%、90%,开标现场抽取;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控制价*95%和低于控制价*7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36.15万元,二标段:131.6万元招标控制价的100%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36.15万元,二标段:131.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13387.5万元,其中一标段为6807.5万元,二标段为6580万元;费率按2.0%记取,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四舍五入后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4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W=A+B+C+D(A、B、C、D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

A:

1.投标报价: 50分

2.单位业绩: 8分

3.资源配置: 6分

B:

4.技术建议书: 36 分

C:

5./

D

6. /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8分)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所承担的高标准农田设计业绩,单个设计合同建设规模2万亩(含2万亩)以上或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规模以合同为准,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

(注:需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

8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6分)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6分)

①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规划、水工、岩土、电气、建筑或结构、造价各一人,专业负责人均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备齐全的,每配备一个专业人员,得 0.5 分。最高得3分。人员专业以资格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②上述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有 1 人得0.5分,最高得3 分。

本大项共计6分。

备注: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考虑。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时仅按一个记分。

6

拟投入设备

/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36分)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高效得(3,4]分;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2,3]分;人员稳定保证措施一般得(1,2]分;人员稳定保证措施不合理的得(0,1]分;无表述不得分。

4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4]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2,3]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4]分;进度保证措施可行得(2,3]分;进度保证措施一般得(1,2]分;无表述不得分。

4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规划及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7,10]分;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4,7]分;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1,4]分。

无表述不得分。

10

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方案

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得(3,4]分;一般得(1,2]分;不合理得(0,1]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4,5]分;一般得(2,3]分;不合理得(1,2]分;无表述不得分。

5

所选规范的合理全面性

拟采用的勘测设计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4,5]分;一般得(2,3];不合理得(1,2]分;无表述不得分。

5

2.2.4(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偏差率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分值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偏差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50

2.2.4(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方案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做废标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技术方案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技术方案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图片、图纸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表、图片、图纸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2025年度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二标段(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1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款。

9.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州市兴化市红星中路22号  

邮    编:2257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23-80262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1号启拓大厦4楼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362318568          

电子邮件:742319114@qq.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

12.3诚信投标承诺书、裁决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

12.4 本项目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将按泰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规定,由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

2024年10月11日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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