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区、C区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SG0000G2410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2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匹配。招标人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增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区、C区验收服务
2.2建设地点:望奎县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5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规模:项目整体分为B区、C区两个片区(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其他工程。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阶段所有验收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其中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27.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具备水利水电、农业项目咨询备案。
3.3潜在投标人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注:若成立不满三年,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佘先生
联 系 电话:0455-6708007
招标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话:0455-6463895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增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311811
邮 箱:zengjianzt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