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鄂河大石头村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5日
乡宁县鄂河大石头村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乡宁县鄂河大石头村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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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1 | 国苑建设有限公司 | 4671686.11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180 |
2 | 山西凌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675105.41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180 |
3 | 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675795.66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 18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国苑建设有限公司 | 张可毅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2015201601218 |
2 | 山西凌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武世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2015201640724 |
3 | 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何继涛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1112233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国苑建设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山西凌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德圣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0351-3523512 18334786836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乡宁县水利局
电 话:0357-6822770
电子邮箱:xnsl770@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乡宁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临汾市乡宁县双塔路20号
联 系 人:杜恒
电 话:13453675557
电子邮件:xnxhdzlgcxm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德圣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1幢A座八层E号
联系人:辛香
电 话:0351-3523512 18334786836
电子邮件:20626465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