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4-2025来华参加教育类培训项目培训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校内磋商编号:ZZ42783FW04310076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ZZ42783FW04310076的“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4-2025来华参加教育类培训项目培训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窗体顶端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4-2025来华参加教育类培训项目培训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
二、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来华参加教育类培训项目培训服务(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
五、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六、入围家数:3家。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99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8.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8.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九、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现场获取校内磋商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10.2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18743019605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电话:0431-82666668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