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 FPGA 验证板: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8.0000 万元,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8 周内交货,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6.9107 万元,质量: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2 周内,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 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 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 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收到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是:马舍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南京银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马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户中汇出,不满足招 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5 *境内投标单位,以汇款、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 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要求,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南京银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户中汇出,不满足招 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5 *境内投标单位,以汇款、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 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要求,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对马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做否 决投标处理后,剩余投标人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均满足招标文件符合性、商务评审要求, 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合格,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该 项目仍具备有效竞争,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了评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经汇总专家打分排序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币种 开标价格 评标价格 ( 人民币)得分 排序
1 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 人民币 1680000.00 1680000.00 95.00 1
2 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人民币 1769107.00 1769107.00 86.35 2
3.中标候选人推荐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惠河路 5 号
联 系 人:廖聪湘
电 话:0510-851610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庞博
电 话: 010-68118103
电子邮件: gkzb681181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