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2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职工体检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服务期限和付款方式进行更正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现更正为“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及采购包2中“5、付款进度安排: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体检完毕后,供应商应提交参检人员明细报表给采购人审核确认和核算,审核通过后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实际参检人数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向采购人递交上述资料,采购人将根据财务协调情况,进行付款。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先向采购人开具与拟付款金额一致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现更正为“5、付款进度安排: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体检完毕后,供应商应提交参检人员明细报表给采购人审核确认和核算,审核通过后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实际参检人数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向采购人递交上述资料,采购人将根据财务协调情况,进行付款。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先向采购人开具与拟付款金额一致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第1包:人民币48.32万元;第2包:人民币21.6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9.92万元(第1包:人民币48.32万元;第2包:人民币21.6万元):
2、品目名称:C04070100 体检服务; 3、备案编号:51011524210200007240[2024]01069; 4、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5、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体检完毕后,供应商应提交参检人员明细报表给采购人审核确认和核算,审核通过后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实际参检人数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向采购人递交上述资料,采购人将根据财务协调情况,进行付款。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先向采购人开具与拟付款金额一致的完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810
联系方式:028-827221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028-87088759、861157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黄女士
电话:028-87088759、86115713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