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第二标段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第二次)-电缆(CL02标段)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第二标段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第二次)-电缆(CL02标段)补充公告
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第二标段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第二次)-电缆(CL02标段)(项目编号:JG2024-4842-002),于2024年09月2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序号 |
条款号及条款名称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一、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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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1资质要求:③ |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第五章 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判定。) |
修改 |
2 |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的照明设备所用电缆的供应业绩,需同时提供(1)采购(供销)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2)产品签收单或支付单或转账凭证或产品验收单等证明。(3)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电缆的具体设备名称或内容。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1个电缆的供应业绩,需同时提供(1)采购(供销)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2)产品签收单或送货单或支付单或转账凭证或产品验收单等证明。(3)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电缆的具体设备名称或内容。 |
修改 |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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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且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保报价大于5个时,则在上述区间内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取余下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少于或等于5个时,则上述区间内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为0个时,最高投标限价×90%为评标基准价。 |
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且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保报价大于5个时,则在上述区间内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取余下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少于或等于5个时,则上述区间内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为0个时,最高投标限价×80%为评标基准价。 |
修改 |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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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类似业绩(10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提供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中的,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照明设备所用电缆的供应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1)需同时提供①采购(供销)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②产品签收单或支付单或转账凭证或产品验收单等证明。 (2)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电缆的具体材料设备名称或内容。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提供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的电缆的供应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1)需同时提供①采购(供销)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②产品签收单或送货单或支付单或转账凭证或产品验收单等证明。 (2)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电缆的具体材料设备名称或内容。 |
修改 |
二、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制造商授权书(标段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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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制造商授权书(标段二) |
详见原招标文件:(二)制造商授权书(标段二) |
详见附件1(二)制造商授权书(标段二) |
修改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二)制造商授权书(标段二)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品牌) (设备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注:如投标人对不同主要设备取得不同制造商的授权,应分别出具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附表
《制造商授权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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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材料名称 |
备注 |
是否确认授权 |
1 |
铜芯电缆 |
主要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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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铜芯电缆 |
主要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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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铜芯电缆 |
主要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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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源线+通信线 |
主要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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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源线 |
主要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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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序号与《设备需求一览表》一致。 2.在“是否确认授权”中填入“是”,则代表授权此设备,填入“否”或“/”或不填写,则代表不授权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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